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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司法行政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9-20作者:佚名来源:互联网点击数:

各支部,局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是今明两年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和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重点领域。在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优化司法行政发展环境,彰显创先争优成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我局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法治先锋,当公正楷模”为载体,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业务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法律至上,群众满意”为准绳,争当“惠民服务先锋”、“公正服务先锋”、“诚信服务先锋”、“高效服务先锋”,切实把做好服务、推动发展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法律服务工作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目标要求

 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我县各领域深化“双强争先”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作出的推进“三大转型”的决策,按照“服务强、党建强”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玉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坚持立足本职,争创佳绩,以模范行动带领本单位职工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律师公证等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围绕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社会和谐、服务业务拓展和矛盾化解等开展。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调解和信访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中的作用,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执业为民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理念,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职责,做到诚信、公正、尽责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自身建设。

    具体目标是:按照“创一流服务,树行业标杆”的总要求,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法律服务行业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努力实现四个提升:提升业务技能。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公共礼仪和服务技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队伍。提升窗口功能。重视法律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体系、降低服务成本、拓展服务领域;提升行业形象。公证处要创建全省一流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要创建县“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力争成为全省优秀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所党支部要在两至三年内打造行业优秀党组织。提升群众满意度。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满意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度在年度行风测评排名中逐步提升。

    三、范围对象

我局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突出窗口单位的建设和服务,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各单位各项工作业务的开展,以党员的先锋形象和良好作风,带动非党员作风的转变,提升服务的质量。

四、主要内容

局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以“做法治先锋,当公正楷模”为主载体,以“四个三”为主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开展“三亮”活动,全面推行服务公开。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把服务公开与党务、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栏和网站公示等形式,积极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办结限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各窗口单位的党员要在工作岗位上统一佩戴党徽、胸卡等标识,并在服务窗口摆放党员身份牌、党员先锋岗等,公开党员姓名、岗位、职务、服务承诺等信息,把党员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开展“三创”活动,持续激发服务动力。深入开展“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党建品牌”活动,总结推广以往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行业和窗口实际,在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专项检查活动和打造“法治先锋、公正楷模”党建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动群众满意岗位、服务先进单位、优质党建品牌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开展“三比”活动,广泛参与服务竞赛。以系统和行业内的先进单位、典型人物、行业标兵为学习争创对象,树立工作标杆。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活动,通过对标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认真比照标杆的先进管理办法、服务措施、手段和实践经验,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比,全面查找自身差距,确立对标赶超措施,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当前重点要结合实际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四)开展“三评”活动,切实加强服务监督。广泛开展“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把领导要求、党员互助、群众促进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对各窗口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摸实情、点问题、指方向,推动工作改进。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适时组织召开评议会,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自评、互评。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设置意见簿、网上征求意见、群众评议会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五、方法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9月底前,确定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名单,推进活动的开展,同时通过组织动员基层单位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各窗口和各单位自身在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活动的方案。在此基础上,要认真部署和广泛动员,确保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每一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2、践行公开承诺。各窗口单位、各科室、各法律服务单位在前期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先锋承诺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努力把创先争优的要求转化为改进服务的具体行动。确保认真兑现承诺事项,并将履诺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窗口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服务中心‘擦亮’活动的要求,对县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扩建改造, 力争11月底前实现大厅扩容、功能拓展。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建设,要求明年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司法考试,未过280分者不得在援助中心工作;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必须每年来中心值班3天以上,尤其是各所主任、副主任。实行局领导轮班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来中心值班半天,每月到联系所、处走访1 次。    4、开展法律“比武”。明年除财务、政工等特殊岗位外,要求与法律服务有关的普法、援助、律管、社区矫正、基层等业务科室及相关领导全部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大比武。各法律服务单位、各科室、各窗口尤其要充分运用“星级管理”、“岗位竞赛”、“办案质量竞赛”等形式,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业务竞赛,提高服务技能,改进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同时,要努力拓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参与到提升服务效能的活动中去,营造党群联动、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5、充分展示成果。各窗口单位要积极发掘、培育行业的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和参与市县每月一次的“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力争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能培育出一个全省性的“闪光言行”典型。在各级各类的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局系统的各党组织和党员要力争榜上有名。

    六、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局建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应玉林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盛光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向阳、游国文、副局长林勤英、党组成员陈彬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为游国文,副主任为陈斌,局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庄玲华、公证处主任朱万青、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林毅辉、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林永方为成员。各支部和窗口单位要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工会、团支部、妇联要利用自身优势,发动引导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和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营造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悉心指导、认真点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经常督促检查。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方法,加强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服务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注意整合各类资源和载体,努力形成上下共管、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要把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规范,逐步建立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玉环法制报、玉环法治网、局简报、司法行政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广泛宣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具体成效。

                 

 

                                                                                                                                                                              玉环县司法局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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