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玉环县司法局开展四项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该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讲学和分层逐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周一学习夜”、“中层论坛”为平台,首抓局机关干部自身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学习,以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组队外出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各基层司法所人员、重点村(居)人民调解员、专业行业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的逐级培训。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购置《人民调解员实用手册》、《人民调解法释义》以及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近500份,分发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优势,在《律师走进直播室》进行专题讲学,为政协、人大代表集中辅学;录制了一期以人民调解为内容的“333说法”节目,并充分利用法制宣传窗、《玉环法制》、玉环法治网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全县人民调解中心,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制定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加大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成立经济开发区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医疗、交通、消费等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推进老周调解室、蕲春党建调解室、海事纠纷调解室、老郑调解室等6个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聘任社会威望人士和“两代表一委员”、“五老”、外来流动人员党员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流动人口协管员、信访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综治工作人员“四员合一”;借助该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之际,积极吸纳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积极筹建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根据不同案件抽调专家库不同调解员参与调解,增加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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